第400章 十八级官身-《明末乞丐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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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虽然啰嗦了一些,但秦宇不但没有不耐烦,反而露出一丝赞赏,也颇为满意,因为制定的都还算合理,起码比历朝历代先进多了。
除去村长和镇长是发年俸,每年二两银子,和十两银子外,其余官员全部发月俸。
无品阶官员,每月五两银子,大多都是以前县衙最低的人员,和未来的新人。
新人试用期一年,通过后才能授予正九品的官身,成为大秦国正式的文官,正九品每月十两银子。
从八品15两,正八品20两,这两个品阶,一般都是授予县衙各房主官,如刑房就授予正八品,其余各房则授从八品。
从七品30两,正七品40两,这两个品级一般授于知县和县法官。
从六品50两,正六品70两,一般授于散知州和州法官。
从五品80两,正五品100两,一般授予直隶州知州和法官。
从四品120两,正四品150两,一般授予知府和一府法官。
从三品170两,正三品210两,授予独立州知州和州法官。
从二品250两,正二品300两,授予一省巡抚和省法官,以及各部尚书,侍郎。
从一品500两,正一品1000两,授予首辅和次辅,以及法院的院首。
至于独立州,是秦宇借鉴了前世的一些经验,将明朝颇为混乱的州级行政单位也进行了一些改进。
那就是今后州分为三级,最低一级的散州,级别比县高半级,但依然归府管辖,直隶州虽然比府低半级,但却归省一级直接管辖。
最高一级的独立州,比省一级低半级,归中枢直接管辖。
除了月俸外,官员每月还有一笔养廉银子,和年底的奖金分红。
今后农税全部上交,大部分都要充作军费,少部分则作为官员的俸禄,由户部每月统一发放。
各县的营业税,上交一半,另一半作为所在地官员的养廉金,按官员品级分配,人人有份,而营业税也是每月收取一次。
至于收取士绅大户雇佣下人的人头税,则每年收取一次,全部上交户部,然后拿出一部分作为官员的年底奖金。
秦宇的设想是几年内,政务院收取的税收,只要负责政务院法院和军政院三院的官员士兵俸禄军饷和日常运作的经费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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